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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台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丛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12-18 11:32:06 阅读量:637

2013年至2016年,丛台区南吕固乡卫生院院长段旭瑞、副院长刘海宗以私车公用为由,报销自家车油费;2015年至2016年,段旭瑞、刘海宗通过虚报费用套取资金,报销个人吃喝费。同时,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段旭瑞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刘海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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