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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台区持续强纪律转作风树形象

来源:丛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11 11:01:41 阅读量:1007

认真组织学习。由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一把手”负责,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全年学习计划,认真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提升自律约束高度,牢筑作风建设基石。

完善谈话机制。积极探索抓早抓小有效途径,实行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分级谈话的工作机制。对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事实查清后应予批评教育的;反映的问题笼统、模糊,不具备可查性或难以查证核实的;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其他需要进行谈话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涉及区直各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的举报件,由区委书记进行谈话;其他副职由区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谈话按照提请→审批→通知的程序执行,主要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核实了解问题,提出相应的要求。

构建监督网络。一是加强干部廉洁监督提醒系统建设。深化“互联网+”扫码监督,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廉洁隐患和苗头性问题上,及时开展预警提醒,不断丰富完善廉政档案内容,确保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二是深入开展联乡(街)监督。加强与市联县监督工作的沟通对接,严格落实《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组成监督检查组,重点聚焦“十类问题”及各单位开展学习和谈话提醒等情况,深入一线开展明察暗访,对问题线索建立清单台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三是强化巡察监督。突出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紧盯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十类问题”列入巡察内容,对发现及反馈的问题进行单列,确保实现巡察监督精准高效。

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常态化通报曝光、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监狱、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将警示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选取本地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 “一堂课”, 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干部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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