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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台区人民路街道矿建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李新书、和平北社区原党总支书记苑鑫严重违纪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来源:丛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05 11:32:20 阅读量:733

日前,丛台区纪委监委对丛台区人民路街道矿建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李新书、和平北社区原党总支书记苑鑫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李新书和苑鑫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假借第三方经营管理市场,从中获利53.36757万元,其行为属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新书、苑鑫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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