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丛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3-03 13:32:19 阅读量:395
按照十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区委共组建5个巡察组对5个区直单位和5个群团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2022年3月2日至3月31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设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区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巡察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3月25日)。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ctqwxcbgs@163.com。
中共邯郸市丛台区委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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